游弋:前夕(风起青王)完结版在线阅读_《游弋:前夕》最新热门小说

奇幻玄幻小说《游弋:前夕》是作者“青王”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风起青王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这是《游弋的骑士》故事的前传,它大约发生在正传的八十年之前年轻的自由骑手,或者说流浪骑士风起,在为庆祝公主的生宴而举办的比武大会上偶然结识了一位疯疯癫癫的江湖术士——芥末,并在其口中得知了一个足以震惊世界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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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青谷镇

初春时节,寒冬尚存。

农民们还穿着厚厚的羊皮衣和棉花厚袄躲在家中,路上却已经多出了三三两两的采冰人和商旅。国王大道也因此比隆冬时少了几许清冷。

为数二十人的骡马队自黎明启程,傍晚时便将抵达丰饶的青谷镇。

这是一支来自泉女城的小型商队,随行装备不算高档,队伍中除了商帮头子和侍卫队长骑马,其他伙计和卫兵只是骑驴乘骡,或者步行,又或干脆坐到没有多少货物的车板上。

商队要从物产丰饶的青谷镇,将粮食菜蔬、鸡鸭鱼肉、兽皮毛绒、油盐酱醋、各类酒水,还有不冻港里新鲜的水货等运回消费惊人的泉女城。

顺带着把一些铁器、瓷器、金银饰品等少量器物送到青谷镇,因此货板上并未堆积如山。

伙计们便乐得坐上货车,尤其是带敞篷的马车,风吹不着雨打不着,比骑马还滋润。

说真的,这趟旅途实在轻松,尤其与跋山涉水赶往漠北的远队相比,简直与游乐无异。然而,有两人却是意外,他们既无权骑上坐骑,也不可靠近载着商品的货板,千里的路,只能靠自己一双腿脚。

这些人,用商帮的行话叫:磨脚跟的。

更通俗的说法是,商帮里的新人。

走商帮,尤其是长途商路,不是个容易的活,新人极易被走商路上恶劣的环境折磨崩溃。

那时的他们,距离溃逃和偷窃也只有一步之遥。

让他们徒步走千里这个法子就极好地淘汰了那些意志不坚者,同时因为不许靠近货物,杜绝了偷窃的发生。

新人常常脚板满是血泡,小腿肿得似大腿般粗壮,紫色血管如盘虬树根。商队伙计们丝毫不予怜悯,因为当年,他们也是这么过来的。

此次走商,队里便带了两个新人。侍卫队长和商头正并辔而行,两人走在最前头开路。

队长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中等身高,壮实灵敏。他眼神锐利,很有经验,外套镶钉皮甲,棕色马裤和跑商标配的皮筒靴。象征身份的蓝色羊毛披风于肩头飘扬,上面用铂金细丝绣以连家的夜莺纹章。

他的剑带牢牢挂在左臀边,剑鞘闪亮的模样说明刚刚上过猪油,拔剑时便不会卡住,这样才不会怠慢战机,乃至惘送性命。

队长和商头天南海北聊了半日,最后话头落到两个后头跟着的新人身上。

队长划着一根火柴,先帮商头点着烟卷:“那俩新来的,你瞅着咋样,哪个能行?”

商头先嘬住烟卷狠吸一口——这是青谷镇本地产的优质烟草,味道香而烈。

然后才扭过头瞥瞥两个磨脚跟的:一个棕衣黑发,面色发白、双腿打颤;一个黑衣灰发,低头不语,眼神冷漠。

“披黑衣裳的那个或许有机会,另一个?”他摇摇头,啐了口唾沫,“呸,才走了几十里路啊,软趴成这样,没戏。”

队长对商头的看法表示认同,他注意的正是两人中年长的那个。

“那个披黑衣的你认识不?”侍卫队长问商头,商头看见队长下意识地松了松剑鞘。

“不认识,咋?那人不对劲?”商头稍微压低了些声音,他不会武,但跑商几十年使他颇懂得察言观色。

他知道战士在战斗前会有细节的动作。

“不……只是他给我一种危险的感觉。”侍卫队长用隔着羊皮手套握着剑柄,这让他感觉轻松了点。

“你可知道他的来历?”队长又问,他以前干过佣兵,做过镖头。最近一年才被泉女城的夜莺家拜入门下,做了护卫队长。

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使他对潜在的危机有着野兽般的直觉,而这股直觉如今在警告他:远离那个黑衣男人。

商头皱起眉毛,努力回忆,“管家昨天夜里嘱咐我时,只说有一个人想来咱商队磨脚跟。到第二天下午,商队都要出发嘞,李老头又急忙燎火地带来另一个人,说是老爷亲自点名要带上的。当时咱忙着清点货物哩,没来得及细问嘛。”

“嗯……”队长微微颔首,朝后面瞥了一眼,伙计和卫兵们很轻松,都忙着笑骂闲谈、投骰子赌钱,看来没人注意两位领头的心事。

这也让队长安了点心,他深知不论打仗还是行商,底层人物都是胜利的基础,然而他们却往往是最容易被击溃的,因此稳定军心十分重要。

对于那些让人心里打鼓的事,不让他们知道是最好的。

“说实在的。”队长偏偏马头,挨近商帮头子一些,低声说道:“我这次本是不打算来的,有副手领队便足够了,只是老爷亲自下令要我加入此行。”

商头立即明白了他的暗示,“你觉得是为了那个人?”

队长点点头。

出发后,队长一直在考虑老爷的用意。

测试他的忠诚与实力?

不像。短短百来里路,货物又便宜,而且不是啥偏僻的荒郊野岭,路上鲜有匪徒野兽,随便雇个佣兵也能走完。

至于他的实力,那更不必怀疑——他有灵根,能修炼,剑导师阶段,妥妥的长明帝国游侠纹耀拥有者。

最重要的,他不是只会修炼的花瓶子。

他多次出入战场,杀过的人两只手再加两只脚也数不过来。

老爷正是看中他这一点,不然也不会收他入门。

相比于队长的谨慎,商头则豁达得多,他虽粗中有细,却不像旁边那位前佣兵一样多疑。

“咱们操那些闲心做啥?老爷如此安排定有他的道理。”商头说道,“咱只管把货物平平安安地运回去,难不成老爷亲自安排的人还会给咱添乱不成?”

“哪怕那个人确有隐情,也该和咱是一伙的,该担心的是老爷的对头。”

商头低声说罢,又略带点讥笑地补充:“你想当天空骑士,恐怕还没有血戏班让你屠嘞!”

他的同伴拧了拧眉,不太确定地说:“但愿如此。”

商头一巴掌拍在侍卫队长肩头,“就是如此!”

他的语气如此坚定,队长几乎就相信了他。

“俺跟着老爷跟了几十年,老爷是啥样,俺清楚得很。”商头大肆吹嘘道,“你别看他平日大手大脚,心里其实精明得很。你就说,做生意,从来没有哪位大人能在咱老爷这占到便宜的。从来没有!”

放屁,只是你不知道而已。队长暗想,结束了和商头的讨论。

正午时分,商头下令停下来歇脚,他们没有搭锅温饭,只是简单地享用了咸肉干与硬锅饼,喝了点掺水的杂粮酒。

头领和手下吃得一样粗糙,只是喝的酒更好。

简单的歇息过后,他们继续启程。

商队偏离了原来的道路,离开帝皇大道,转而拐向东南方一条宽阔坚硬的石板路。

太阳隐入西边的树梢之时,他们已经能望见青谷镇那口坐落于山巅的巨大铜钟。

众所周知,青谷镇东西北三面环山,山上石碎道歧,荆棘丛生,且毒蛇猛兽横行,难以翻越。

谷内却是肥沃平原,整体为弯月形,南边出口呈龙虾钳形。肚宽口窄,水路皆通。

虽藏居深山,但青谷镇的陆路平坦顺畅,河运更是名声响彻全国。

由于山脉的庇护,即便在最冷的冬日,青谷镇也有不结冰的河湾和港口,除了本地捕获的淡水鱼虾、蛤蚌,每天还有诸多渔船自北方海岸顺流而至,送来新鲜的海获。

相比之下,泉女城的物产要贫瘠得多,这里虽然有数不尽的天然优质温泉,却难以种植粮食、养活牲畜。

当然,泉女城也不屑于农夫渔妇之流的营生,该城每日人流量巨大,多是来自天南海北、五湖四海的旅人。

他们绝大多数是奔着泉女城响亮的名头而来,如此强盛的吸引力,得归功于古时候“仙女同池”的传说……还有“玉女同浴”的兴盛服务。

在泉女地界,“玉女”不是个很光荣的名称,坦白而言,这是一种青楼女子的雅称。城内有大小浴泉几百个,这些都是在普通天然温泉上,加以乳白色大理石修筑而成。

没错,一般玉女的工作,就是和姐妹们在池内共浴,周遭的栏杆外,是付过不菲门票的看客。

若有阔绰的观众热血难耐,再付十倍的价钱,某个被他看中的玉女就得从池水中出来,负责接客。

还有些更美丽、更惹人爱怜的玉女们,她们不在池中,而是身着华贵凤袍,在浴池的二楼厅堂奏乐或作画,当然,她们只接待老爷和大人。

最高级的,就相当于青楼中的花魁。

只不过在泉女城,她们没有那两种称谓,而是统一称作“浴泉”和“玉女”。

去过的游客日积月累,甚至留下一句谚语:奶白配奶白——相得益彰!

队长正回忆着自己上次的浴泉之旅,最近事务太繁忙,他简直记不起最近一次去是啥时候了,只记得池中少女皎白的肌肤和银铃般的脆笑。

他决定这次商旅完事后,立即去一次浴泉。

正想着,商队已经行至青谷镇的边关,两栋高耸的哨塔矗立在东西两侧,代表青谷镇的青底绿苗旗帜迎风招展。

哨塔之间是足有六尺厚的城墙和宽大的橡木铁门。城墙由灰色巨岩垒成,上方缀以半人高的城垛,手持灵犀木长弓的守卫监视过往路人。

城门前站了两名卫兵和两名分别负责记录出镇和进镇的记事官。

他们步入进镇的浩队,河流在一旁缓缓流动,不时有带篷或不带篷的船只滑过。

商头正和新人大肆吹嘘自己的见闻。按传统,要给新人们身体上的磨难与心理上的支持。

这些都是商帮头子份内的事,护卫队长无需操心,于是他走到一旁观察青谷镇的边哨防线。

城门正中间拉出一道淬过火的木尖刺拒马桩,将城门分为两半,左半边只允许进镇,右半边只允许出镇,出入费一个铜板。

前方的路人正在接受盘问,商帮的一队骡马跟在后面慢慢行进,接着这个空当,队长把新添的守备力量好好瞧了个清楚。

隔了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并非边防人数增加了,而是把武器翻新了一遍。

瞧瞧那些精致的灵木弓,每个长弓的原材料就值得上一匹骏马,若是成品,必经过上等工匠细细打磨,价格至少还得翻三倍。

毫无疑问,青谷镇的关防比其他同等级的城镇都要严密,一来是因为这里富庶有粮,常被土匪强盗们惦记;

二来传闻近日各地魔兽暴动,频频离开山林老窝,光天化日袭击人类住所,咬死牲畜,杀害百姓。

甚至更有言论,说有半人半兽的魔种出山,他们白天是人,口吐人言,混入城镇;晚上则化身嗜血野兽,趁着夜深人静,悄悄爬窗入室,吸食熟睡婴儿的鲜血,为祸世间。

队长对此嗤之以鼻,魔兽暴动应该是真的,毕竟老爷都特意嘱咐,加强了城堡的巡逻。

至于所谓的魔种,哼,他不否认西北边疆外确实有半人半蛇的种族存在,但是魔种?

屁,几百年来从没人见过那东西,吓唬小孩的故事罢了。

但是眼下,就有几个愚民在讨论这不存在的东西。

“不对,是狼!魔种到了晚上就变成狼,有野牛那么大嘞,一口能咬断猪脖子。”一个肩扛半口袋大豆的农民绘声绘色地说。

另一个农民坚持魔种是变成蛇,因为他听骑士和游侠爵爷们说过,而且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变身。

两人各持己见,吵得不可开交。

末了,一名货郎打断他们的争论,走贩的嗓音因疲惫而嘶哑,“世上没有魔种,只有蛇人,那是住在漠恩沙漠的一个种族,每年都和咱们打仗。但魔种这东西只是传说的故事而已。”

这个人倒还有点见识……就一个老农民而言,队长想。

前方,商头正向他招手,队长驱马赶上,守卫对货物的盘检已经结束。

“咋样?”队长问。

商头啐口唾沫,“还能咋样,上头克扣军粮,下头只能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看谁有油水就使劲抠。娘的,这样的军队,配再好的武器也白瞎!”

“各人自有各人难啊。”队长心里十分清楚这些行规,“顺利进镇就行。”

“喂,那边的骑马的汉子,等会!”一位灰绿衣的剑师叫住两人。

队长只需瞅一眼就明白这人什么来头,来者长剑挂背,全身唯有一套轻皮甲做防护,为了保有灵活度,关节处做了很大牺牲,留出堪称奢侈的空间。

此人绝不是兵营中人或佣兵之流,而是属于江湖的飘荡游侠。

“蓝底紫夜莺徽章,泉女城边家的人。”剑师盯着他胸前的标志好好瞅了会儿,抬起头来,“有纹耀么?”

无需指名道姓,队长也知道他问的是自己,商头虽骑马却明显不会武,至于伙计们……好吧,有纹耀没马骑是东家乃至帝国的耻辱。

他递出自己的长剑型纹耀,在整片大陆,纹耀的形状都由战士自己决定,材质却别无二致——剑灵之下,皆为驱魔玉。

温玉在手,师父某年某月留下的话却毫无征兆地萦绕脑海。

剑师把他拉回现实,“确实是正经纹耀。”他点头道。

“怎么,是新规定?”队长收好纹耀,上次入镇时还没有经历如此盘查。

“林镇主明确指令加强边部巡防。”剑师又打量了他一会,“加入我们吧,青谷镇正大力扩军,你在这很有前途。”

队长笑着展示剑柄上的黄金装饰,“我曾是个佣兵。”

剑师也笑了,他摇摇头,“我就知道。夜莺家向来阔绰。”两人握手道别,转身离开之际,队长耳边依稀听到后者的一声轻叹。

商头振臂一吆喝:“小伙子们进镇了!留神别磕碰了东西!”

伙计们齐声回应。马儿起步,轱辘滚滚,斜后方,漫天的黑云正缓缓逼近,欲将带来无尽的风暴。

哨塔上两个巡逻的守卫抱着长弓,眼看着黑暗一步步侵蚀过来。

“要来雨。”

“嗯。大雨。”

于是,在春分第三天恶雨酝酿的那个傍晚,商帮一众带着黑衣男人,进了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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