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黑色的轿车行驶在城市的小巷之中。
“你不是江东大学的学生吗?为什么住在这里?”
陈问天看着眼前灯红酒绿的招牌,陷入了沉思。
客房旅店
沙县小吃
黄焖鸡米饭
烧烤啤酒小龙虾
不行,再看下去非得饿死不可。
“谁说学生就一定要住在宿舍里?你知道一个宿舍八个人四个打呼噜三个打游戏的痛苦吗?”
“了解。”
陈问天非常感同身受,他的大学时光就是在舍友的呼噜和脚臭当中度过的,自己曾几度想要刀了舍友一了百了。
“所以你父母都不在这边,你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但这里和江东大学距离挺远的吧,你每天怎么去上课?”
“我父母离婚了,我跟外婆过,她住在别的区,我通常周末会回去看她,上学的话跑步过去。”
陈问天点了点头,“难怪哈,被裂口女追那么远才追上,原来每天都有在健身啊。”
“就在前面停下好了,我就住在楼上的出租房里。”
“行。”
汽车停在路边,赵晓和陈问天一同下了车。
两人四目相对,沉默了数秒。
“呃…你要上去坐坐吗?我家还蛮大的,那么晚了,你要是觉得回去不方便直接睡我家没问题的。”赵晓邀请陈问天今晚在家留宿。
“哦不用了,我只是想把你安全送到家里而已,这是我的任务,上去喝杯茶可以,过夜就不用了,我还得去医院照顾落樱。”
“哦对,落樱小姐还在医院。”
赵晓掏出钥匙,带陈问天走进出租楼上了电梯来到3层。
他住在307,一间朝南有阳台的小房间,面积只有70方,但设施齐全而且水电全免,每月只需要1600,可以说整个林北市都没有比这更好的租房条件了,唯一令赵晓苦恼的就是包租婆每月来收租的时候总是对自己眉飞色舞的,太吓人了。
咔嚓——
用钥匙打开房门,赵晓突然愣在了原地。
因为他发现房子里面的灯居然是亮着的。
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赵晓是属于那种出门到一半如果忘了自己有没有关灯就会折返回来确定关了才会安心的人。
正常来说,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拿出钥匙开门,第二件事就是开灯,从没有例外。
退一万步说,就算今天自己出门的时候真的忘了关灯,那这股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要怎么解释?
分明是有人闯进了自己的房子,还大摇大摆地用自己的厨房做饭!
赵晓往后退了一步,看准了门上的房号——307。
没错!这就是自己的家!
“你怎么了?”陈问天见赵晓古怪的举动,问道。
有陈问天在身边,赵晓的胆子一下子大了起来,堂堂安灵卫副队长在此,管你是人还是妖,今天敢闯进老子家还用老子的厨房做东西吃,我看你是肥猪跑进了屠夫家——找死!
“出来!”
他一脚迈进屋内,冲着厨房大喊道。
厨房里,一个苗条的黑影从磨砂玻璃门后摇曳而出。
“你回来…啦?”
从门背后走出的黑影,居然是个女人!而且,赵晓还认识!
应梦谣,一个神奇的女人,小学的时候,她是隔壁班的,初中的时候,她是自己的同桌,到了高中,她还是跟自己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前后桌,甚至是大学,谁能想到从小到大成绩一直不好的她,高三突然发奋用功,最终以比自己高10分的成绩进入了江东大学。
纵观自己的一生,这个女人就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
关键是,他们两人虽然拥有如此极端的缘分,但对彼此却都没什么感觉,只是以同学的身份相处。应梦谣长得还算不错,五官精致,皮肤很白,而且性格温和,说话都柔声柔气的,学生时代就有很多男生追她,不过赵晓是个另类,他小学忙着看奥特曼,初中一心论证奥特曼是否真的存在,高中时代得知奥特曼真的不存在后,颓废了三年,直到上了大学他才对女孩子稍微有了点兴趣。
但他只喜欢穿黑丝的,对应梦谣这种纯得像白纸一样的女生完全无感,对赵晓来说,这个女人不过是个长得不错,而且从小熟识的同学罢了,跟同居结婚是完全搭不上边的。
但至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家里,像女朋友一样做好饭菜等自己回来,这就是个未解之谜了。
“原来有客人啊,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我好准备多一点饭菜。”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赵晓不明白应梦谣究竟在说什么,搞的他们之间好像已经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的样子。
应梦谣的熟练的动作,一点不带虚假的表情,让赵晓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丢失了一长串记忆。
难道我真的跟她同居了?
不…不可能!我到现在还是个处男,这种事如果破戒了是不可能忘记的,绝对会记一辈子!所以我一定没有跟她同居过,这一切都是假的!
再说了,她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这么挑剔的人,怎么可能跟她在一起呢?
“这是你?”陈问天一副‘你小子浓眉大眼的,没想到啊没想到’的表情。
“你好,我是她女朋友,我叫应梦谣。”
没等赵晓回答,应梦谣抢先一步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你什么…”
“你是他的同事吧?坐下来一起吃个饭,我刚做的,不够的话我再下楼去买。”
应梦谣说话温柔似水,再加上她楚楚动人的眼神,令人无法拒绝从她嘴里说出的请求。
但陈问天毕竟不是一般人。
“呃…我应该是你男朋友的未来上司,赵晓他受了点伤,我就送他回来了,吃饭就不必了,我在这得打扰你们小两口谈情说爱了哈哈,既然赵晓安全到家,我也该走了,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吧。”
陈问天打着哈哈退出了房门外,顺手将门给带上了。
“喂你等等!”
赵晓一把拉住门把手,但另一边,应梦谣的速度更胜一筹,她如猫魅般敏捷,几乎瞬间就窜到了赵晓面前,一爪子把他打退了好几步。
此情此景,赵晓就是再蠢也该反应过来了。
眼前这个应梦谣,是妖怪!
不,应该说从小到大像狗皮膏药一般黏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女人,从来都是妖怪伪装的!
应梦谣伸出粉嫩的舌头,舔舐着自己的手掌,接着往脸上蹭了蹭,跟小猫洗脸如出一辙。
虽然眼下情况危急,但赵晓不得不承认,应梦谣的这些动作很可爱。
一般来说,自己是不会用可爱来形容妖怪的,除非顶不住。
既然对方已经名牌,那也没什么好假装的了。
赵晓的手摸向口袋里的手机,准备给陈问天发送求救信号,然而当他的手伸进口袋的瞬间,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无比。
“在找这个吗?”应梦谣当着赵晓的面拿出了他的手机。
可恶!是什么时候?
“你还真把我当敌人了啊,亏我小时候还跟你一起长大呢。”应梦谣说着,伸手解开了厨房的围裙,“任务完成的不错,都把安灵卫带到家里来了,大人们的渗透计划应该已经板上钉钉了吧?”
应梦谣此言一出,彻底证实了赵晓的猜测。
她便是酒吞童子和巫蛊师安插在自己身边的黑子,用来监视间谍的间谍。
赵晓心中陡然涌现出一阵恐惧,殊不知在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靠着点小聪明糊弄那些鬼王,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像个小丑,怕不是稍微走错一步就将万劫不复。
赵晓心中惊险之余不禁庆幸,他的所有好运都花在了那封匿名信上,好在没有被鬼王们发现,否则自己已然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