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稻花,屋里变得更加安静,孙氏歪在林芷身边半眯着眼休息,不知又过去多久,屋外头再度传过来脚步声。
“爹娘。”
少年的声音轻轻响起,安静的夜里却让人觉得犹如天籁。
林大志紧绷了许久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孙氏穿鞋急急地跑去堂屋摸出火石点了灯。
林芷见状也穿鞋跟了过去,好奇地望着门口。
暖色昏黄的灯光里,一个身材颀长的少年背着竹筐走了进来。
少年比林芷大三岁,今年十一,身量还没长开。五官偏向孙氏,不像林大志那样方正硬朗,反而有着几分清俊,如果换上读书人的长衫,倒更像个翩翩书生。
“今天怎么又回来这么晚?”孙氏不放心地上下打量着儿子,确定他双手双脚都在,这才把心里的大石头彻底放下。
林大志坐在床上看着儿子好端端走进屋,一直紧绷的面色也缓和了不少。
“多采了点草药。”少年林松话不多,摘下背篓就把里面的草药倒在了放油灯的桌子上。
孙氏家里是祖传的郎中,虽然医术向来传男不传女,而且她父母去世时她也不到十岁。但她耳濡目染也认识了几位中药,林松自然也跟她学会了。
“这是远志,这是龙胆草,还有苍术。车前草有这么多。”扒拉着林松采的药,孙氏不吝对儿子的夸奖。
“还有这个,给阿芷。”
灯光底下,一颗白生生的小人参静静地躺在林松手里,根须和叶子都齐全,虽然还不到小指粗,但对已经够珍贵了。
“你又挖到人参了?”孙氏难掩惊喜,以前她爹活着时进山里采药,一年到头都未必能碰到一株人参,没想到她儿子上山两天挖了两棵。
她哪知道平常大夫采药都是尽量选择安全的地方,而林松为了能挖到人参,专门挑人迹罕至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自然是野兽经常出没的密林,一个不小心就会送命。
林芷刚凑过来,那株小人参已经到了她手上,凑近了还能嗅到微苦的药香,让人只觉得神清气爽。
她早就在医书上看到了人参这东西,没想到今天竟然看到了活的。
“你受伤了?”正嗅着人参香气的林芷忽然觉得不对,再仔细嗅了嗅就闻出了血腥味。
“没事。”林松淡淡道,“擦破点皮。”
“伤到哪里了给我看看?”孙氏一下就紧张起来拉着林松道,“总得包扎一下。”
“把伤口露出来,我给你上药。”
林芷把手放进袖袋,当即便掏出一瓶伤药,再掏一下,又拿出一瓶碘伏一卷纱布。
刚刚她闻着人参的香气就觉得意识一晃,熟悉的感觉让她明白她的随身实验室回来了,这一掏,果然掏出了想要的东西。
在孙氏催促下,林松挽起衣袖露出一大片伤口,是擦伤没错,但面积比碗口还大, 伤口已经慢慢干涸但边缘还在渗血。
“你这孩子,伤成这样都不吭声。”孙氏懊恼地想打林松,可是一看那片鲜红的伤口硬生生收了手。
林芷强压着心里的喜悦又拿出一包棉签,拿棉签沾了磺酒给林松的创口消毒,又撒了伤药,最后用纱布缠起来。
她的动作一气呵成,极其熟练,看得一家人都有些傻眼。
“你会医术?”
林松第一个问出口。
虽然只是简单的包扎,但是林松却从她熟练的动作里看出了不寻常。
作为当事人他的感受最直接,妹妹的动作轻柔连贯,让他没感觉多疼就包完了。这要换了别人肯定得让他疼得直叫唤了。
“嗯。”林芷乖乖点头承认。
她必须在会医术的前提下做以后的事,所以有必要跟家人提前打个招呼。
“你是啥时候会的?”
孙氏比林大志和林松都更加迷惑。
家里一个会医术的都没有,谁能教她?
“下大雨被困在山洞里的那次,那次以后我就会医术了。”
林芷略一思索便找到了借口。
“那一次, 你就会医术了?”
孙氏、林大志加上林松,三双眼睛齐齐地盯着林芷看,疑惑、迷茫、震惊,他们似乎要在林芷身上盯出个洞来。
林芷说得那次他们确实记得,甚至还印象深刻。
那次年仅五岁的林芷被王氏安排去割猪草,结果小女娃也不知是贪玩还是真的迷了路。
林大志他们见她当晚没回来就急着找,结果又下了大雨,天黑路滑,他们只能第二天再找。
等他们找到那里,发现林芷正好端端地睡在山洞里,只是怎么叫都叫不醒,足足睡到第二天才醒过来。
但是,这和她会医术有关系?
“那天我在山洞里找到了这本书还有其他的东西。”林芷顺手地从随身实验室里掏出一本医书递给孙氏,“书里的东西我一看就会了。”
“这书,后山山洞里捡的?是医书,确实是医书。”
林氏捧着破旧发黄的书卷粗粗地翻看,就像捧着无价之宝。
虽然她认不得几个字,但她认识上面的草药。
“你不认字,怎么看懂的?”
林松站在孙氏旁边看着那本医书,充满了疑惑。
“是,我本来不认识字,但是书里的东西自己往我脑袋里钻,接着我就会医术了,也认字了。”林芷故意露出迷惑的表情,毕竟她这小身子才八岁,装傻还是很便利的。
林大志:“……”
他也很迷惑,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么说……阿芷遇上奇遇了。”
林松想了想,也只有这一种解释了。
“我家阿芷是遇上神仙了!肯定是遇上神仙了!”孙氏翻了几页书,具体说什么也看不懂,她合上书看着自家女儿,就像在看一个闪闪发光的无价之宝。
“阿弥陀佛,我们一家人都是好人,从来不做坏事,这是神仙知道了,给我家阿芷的福份呢。”
孙氏双手合十虔诚地谢着天地神仙,又感动又欣喜的样子让林芷哭笑不得。